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建设部158号文);
4.《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6号)
5.《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DBJ/T 15-120-2017);
6.《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监测技术标准》(DBJ/T 15-231-2021)
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5号);
8.《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作业评估及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轨道通〔2021〕133 号);
9.《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关于委托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佛轨道通[2020]63号);
10.《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联合划定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期规划线路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佛轨道通[2021]6号);
1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佛山市轨道交通2 号线一期工程保护区的通告》(佛府函〔2021〕39 号);
12.《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关于调整划定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佛山境内规划线路控制区范围的通知》(佛轨道通〔2022〕66 号);
13.其他相关设计规范和佛山市划定保护范围文件。
二、受理范围
目前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保护办公室主要受理属于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2号线二期、3号线、4号线一期、6号线、11号线、佛穗莞城际佛山段等线路的地保项目;配合对线网规划线路地保项目进行核实审查。
温馨提示:
1、属于运营线路广佛线工程的地保项目,请联系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理项目审查手续;当项目涉及多条线路或涉及多个公司需分别报审。
2、属于运营线路广州7号线西延段工程的地保项目,请联系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理项目审查手续;当项目涉及多条线路或涉及多个公司需分别报审。
三、报审要求
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保护办公室报审要求,提交报审材料时,请报审单位严格按照资料报审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以便我办及时受理。
四、报审流程
(一)前期技术对接
1.对于属于我办受理的项目,请将满足报审资料要求的项目电子资料(CAD和word版征询函等)发至地保办办公邮箱(1965107433@qq.com),邮件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建议电话告知我办相关人员,请安排由熟悉该项目的人员对接,并积极配合地保办审查工作。
2.前期技术对接过程中,如需补充资料、协调或调整技术方案的,将由地保办审查人员与报审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方案。
(二)正式报审
1.前期技术对接完成后,通知报审单位正式报审。报审单位收到通知后,准备报审资料,并送至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6楼)地铁保护办公室办理正式入件手续。(正式报审须是技术对接后的项目报审最终版材料,且保证材料的齐全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我办审核所提交的正式材料符合要求后,将正式接收报审材料。
(三)审查回文
正式入件后,一般10个工作日以内(影响等级二级及以上需召开专家评审会项目,15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审查意见,逾期未收到领取复函通知的,可电话咨询审查进度情况。
温馨提示(以下为报审材料常见问题,请重视):
(1)纸质资料:(包括《征求意见函》等)均需一式1份,每份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审图纸为蓝图(加盖出图章、建设单位公章)。
(2)电子资料:与报审纸质资料一一对应,征求意见函及附件请全部扫描成PDF格式(含印章)。涉及CAD图,请务必提供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高程),标注主要坐标点、并请勿锁定CAD图。
(3)如有疑问请务必及时沟通(可加地保办QQ群:623114270或电话联系0757-824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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